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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章公祖师”肉身像追索诉讼举行首场听证会 章公祖师肉身坐佛首场听证会如期举行 神秘藏家终现身 荷兰当地时间14日下午1点30分,中国福建阳春村和东浦村村民向荷兰藏家跨国追索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的诉讼案,首场庭前证据听证在阿姆斯特丹地方法院Van Namenzaa法庭如期举行,法庭内外聚集数十家全球记者,神秘藏家奥斯卡·范·奥弗里姆Oscar van Overeem现身法庭。原告方村民没有出席,委托荷兰律师扬·霍尔特赫伊斯Jan Holthuis诉讼。 原被告双方律师围绕原告村委会的主体适格、佛像肉身是否为荷兰法律定义上的“尸体”及应否产生所有权、被告所购佛像与阳春村被盗佛像是不是同一尊佛像、被告是否善意取得佛像等主要问题展开陈述和辩论。听证会原定一个小时,最终进行了二个半小时。 被告律师否认被告持有佛像与原告被盗丢失佛像为同一个,辩称“两者有点不同”,而原告律师提供大量有力证据予以证明和反驳。阳春村普照堂佛像于1995年12月14日被盗,关于佛像持有过程,被告奥斯卡Oscar陈述,其是在数月后用三尊佛像从一名古董商人Rustenburg换取了这尊佛像,并没有购买佛像的单据,因此未能向法庭出示拥有该佛像的有关合法手续。就“佛像是否已被转手”之问题,奥斯卡·奥弗里姆Oscar van Overeem表述佛像已在2015年12月21日被一个华人用精美的雕像换走了,目前佛像已不在其手中,因此无法供独立的地方机构检验。他没有说出佛像现在何处,是谁换走的。被告的律师Teken陈述对“该华人”只有英文名,不知道其中文名字,也不知道他的住址。“双方交易”是口头协议,没有书面协议和邮件往来。不过,法庭上,甚至连所称换走佛像的华人英文名字他也没有说出来。对此原告师扬·霍尔特赫伊斯Jan Holthuis提出了本案被告奥斯卡Oscar于2015年12月及2016年4月和5月发出的电子邮件中写道“我可以代表佛像现在的持有者,采取行动和作出决定。”并向法官提出被告应该提交所谓第三方的身份信息以及认定被告交换行为非法无效等诉求。法官要求被告提供第三内容方姓名等,被告表示将于一周内提供。 另据出席听证会的人员表示,针对被告辩称原告的主体适格问题及其质疑可能涉及中国政府背后指挥的猜测,应该不会成为本案进行的障碍。 整个听证过程我们发现,被告藏家奥斯卡·奥弗里姆OscarvanOvereem未能提交任何其持有章公祖师佛像的合法手续,不能说明佛像现存地点,甚至没有提供其所表示的第三人之任何信息,从目前的听证程序的证据陈述和辩护环节来看,比较有利于福建村民。 法官未宣告听证结果,据荷兰媒体说法庭将于6个星期后作出宣判。 我们期盼章公肉身佛像尽快回乡,抚慰当地村民数十年来期盼的眼神和从未放弃的坚守,福泽千百年来虔诚的信众! 庭前证据听证会现场 藏家奥斯卡·范·奥弗里姆Oscar van Overeem现身听证会 八闽新闻 FTZCOC 微信号2017-07-15 07:55 原标题:福建章公祖师肉身坐佛首场听证会如期举行 神秘藏家终现身 http://fj.qq.com/a/20170715/005792.htm 更多“章公祖师”微信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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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布于:2017-07-17 16:10
福建肉身坐佛荷兰藏家现身称:佛像已被一个华人换走了
福建肉身坐佛荷兰藏家现身称:佛像已被一个华人换走了
2017年07月17日来源:7月17日 《三明日报》第B1版 荷兰当地时间7月14日下午1时30分,中国福建阳春村和东浦村村民向荷兰藏家跨国追索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的诉讼案,首场庭前证据听证在阿姆斯特丹地方法院Van Namenzaa法庭如期举行,法庭内外聚集数十家全球记者,神秘藏家奥斯卡·范·奥弗里姆Oscar van Overeem现身法庭。原告方村民没有出席,委托荷兰律师扬·霍尔特赫伊斯Jan Holthuis诉讼。 原被告双方律师围绕原告村委会的主体适格、佛像肉身是否为荷兰法律定义上的“尸体”及应否产生所有权、被告所购佛像与阳春村被盗佛像是不是同一尊佛像、被告是否善意取得佛像等主要问题展开陈述和辩论。 听证会原定一个小时,最终进行了两个半小时。 被告律师否认被告持有佛像与原告被盗丢失佛像为同一个,辩称“两者有点不同”,而原告律师提供大量有力证据予以证明和反驳。阳春村普照堂佛像于1995年12月14日被盗,关于佛像持有过程,被告奥斯卡Oscar陈述,其是在数月后用三尊佛像从一名古董商人Rustenburg换取了这尊佛像,并没有购买佛像的单据,因此未能向法庭出示拥有该佛像的有关合法手续。就“佛像是否已被转手”之问题,奥斯卡·奥弗里姆Oscar van Overeem表述,佛像已在2015年12月21日被一个华人用精美的雕像换走了,目前佛像已不在其手中,因此无法提供独立的地方机构检验。他没有说出佛像现在何处,是谁换走的。被告的律师Teken陈述对“该华人”只有英文名,不知道其中文名字,也不知道他的住址。“双方交易”是口头协议,没有书面协议和邮件往来。不过,法庭上,甚至连所称换走佛像的华人英文名字他也没有说出来。对此,原告律师扬·霍尔特赫伊斯Jan Holthuis提出了本案被告奥斯卡Oscar于2015年12月及2016年4月和5月发出的电子邮件中写道“我可以代表佛像现在的持有者,采取行动和作出决定。”并向法官提出被告应该提交所谓第三方的身份信息以及认定被告交换行为非法无效等诉求。法官要求被告提供第三内容方姓名等,被告表示将于一周内提供。 (美中文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