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员
|
关于印发2017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第21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
投资贸易洽谈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省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区)政府(管委会),执委会各工作机构: 《2017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第21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已经执委会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任务,认真贯彻执行。 请于5月31日前将考核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名单和联系方式报执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靳奇 电话:029-87294508 13309263168 2017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第21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 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7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第21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筹备工作的通知》(陕政函【2017】67号)精神,切实加强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圆满完成本届丝博会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突出重点。 二、组织机构 考核整体工作由2017丝博会执委会总负责,执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执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具体考核。 三、考核范围 参与2017丝博会的省级部门、有关单位;各市(区)政府(管委会)。 (一)综合服务单位 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外事办、省质监局、省政府研究室、省知识产权局、省接待办、省安全厅、省统计局、省政府新闻办、省网信办、省交通运输厅、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青团陕西省委、省武警总队、西安市公安局、西安铁路局、西部机场集团、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西安绿地笔克国际会展中心、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安华南城等26个单位。 (二)招展组展单位 省供销社、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工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中小企业局、省科技厅等12个单位。 (三)活动组织单位 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外事办、省接待办、省侨联、省工商联、省工商局、省旅游局、省林业厅、省教育厅、省质监局、省台办、省住建厅、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民政厅、省慈善协会、省广播电视台、省文化厅、省能源化工研究院、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陕西和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大唐西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西北有色地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海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西部电影集团、百奥泰国际会议有限公司等29个单位。 (四)新闻宣传单位 陕西日报社、陕西广播电视台、西部网、华商报社、三秦都市报社等5个单位。 (五)对口接待单位 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第21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邀请接待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7】133号)确定的对口接待单位名单为准。 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政府办公厅、省外事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民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接待办、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卫计委、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审计厅、省国资委、西安海关、省国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安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统计局、省林业厅、省知识产权局、省旅游局、省宗教局、省政府参事室、省政府研究室、省台办、省政府新闻办、新华通讯社陕西分社、省科学院、省社会科学院、省行政学院、陕西银监局、陕西证监局、陕西保监局、省粮食局、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省国防科工办、省烟草专卖局、省水利厅、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省文物局、省中医管理局、省侨联、省海外联谊会、省供销社、省工商联、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陕西航空工业管理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销售分公司、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神东煤炭集团西安办事处、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旅游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西北公司、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中国电建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陕核工业集团公司、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西电集团公司、陕西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西北局、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陕西电力有限公司、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国家电网公司西北分公司、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西安船舶设备工业公司、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香港骊山公司、省信息中心等98个单位。 作为大会整体工作组织实施单位,省商务厅、省贸促会、省会展中心不参加考核评比。 (六)各市(区)政府(管委会) 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韩城市政府。 四、考核指标及分值 (一)综合服务考核指标及分值 组织机构(20分);服务范围(20分);服务质量(20分);信息报送(10分);宣传报道(10分);工作成效(20分),分值合计100分。由执委会办公室负责考核。 (二)招展组展考核指标及分值 招展组展数量(20分);参展企业质量(20分);参展企业签约与成交量(20分);现场组织管理(10分);施工布展效果(10分);新材料环保材料使用(10分);信息报送(10分),分值合计100分。由执委会展览一部、执委会展览二部根据各自工作分工分别负责考核。 (三)活动组织考核指标及分值 活动策划(25分);客商嘉宾邀请(20分);组织实施(15分);活动成效(20分),宣传报道(10分);信息报送(10分);分值合计100分。由执委会活动协调部负责考核。 (四)新闻宣传考核指标及分值 机构组建(15分);报道栏目设置(20分);组稿数量(15分);组稿质量(20分);宣传报道效果(20分);信息报送(10分),分值合计100分。由执委会宣传部负责考核。 (五)对口接待考核指标及分值 1、机构组建(10分);2、服务保障(15分);3、服务质量(15分);4、接待活动组织(20分);5、被接待单位满意度(20分);6、与大会各工作机构协作配合(20分),分值100分。由省接待办负责考核。 (六)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考核指标及分值 作为丝博会举办地,西安市在承担参展参会任务的同时,还要负责市容市貌、社会治安、食宿交通等会期综合服务保障性工作,依照惯例仍增加20分,考核满分120分。其它各市区考核满分100。 组织机构设置(5分),信息报送(5分),西安市综合服务保障性工作任务(20分),共计30分。由执委会办公室负责考核。 招展组展布展成效(25分)。由展览一部负责考核。 招商项目准备(15分),项目合同签约(给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项目合作一定分值)(10分),共计25分。由执委会投资洽谈部负责考核。 参与大会主要活动(8分)、招商活动策划及效果(10分)、客商组织及洽谈成效(10分)、2016丝博会暨第20届西洽会签约项目落实(12分),共计40分。由执委会活动协调部负责考核。 五、具体安排 (一)考核时间 2017丝博会筹备工作开始至2017年6月30日。 (二)相关程序 1.请执委会相关工作机构成立2017丝博会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小组,指定专人到大会各展馆展区、主要活动现场、各代表团驻地等重要场所进行实地考察。 2.请各有关工作机构按照考核办法要求认真考核,考核打分应经相关负责人审签后,于6月1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执委会办公室(考核组)。 3.办公室(考核组)汇总考核打分并请执委会召开目标责任考核专题会议,在广泛征求执委会各工作机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由办公室拟定考核结果报经执委会同意后,以执委会名义行文将拟定考核结果呈报省政府审定。 4. 考核结果由执委会根据各工作机构打分综合拟定考核排序。大会安全保卫工作,监督、调查和反腐败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请执委会安全保卫部和督察部分别负责考核。 5.执委会将拟定考核结果呈报省政府审定并请示以省政府名义发文表彰,报省委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省委、省政府本年度综合考核范畴。 6.省政府确定考核结果后,正式行文并适时召开2017丝博会总结表彰大会。 六、工作要求 各市区、省级各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2017丝博会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建立专门班子,加强规范管理,围绕各自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考核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考核纪律,不许弄虚作假。 本办法印发后,工作任务有调整的单位,依据最终实际情况进行考核。 本办法由执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