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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北京国贸地区的建外SOHO,最高气温17℃,最低气温5℃。
而在建外SOHO街头,20余名只穿黑色内衣内裤的长腿美女“裸游”引起了大量市民的围观和热议。 这些美女身披长发,脚蹬高跟鞋,背部印有文字。 除此之外,在她们每个人的臀部上还印有两个二维码。 低俗营销众女建外“裸游”警方介入调查 京华时报讯(记者马金凤常鑫实习记者王佳傲)继“外国模特扮演斯巴达勇士”被抓后,昨天上午11点至12点多,在朝阳区建外SOHO街头,一群只穿内衣内裤的长腿美女“裸游”,又引起市民大量围观和热议。 据了解,此事件为某商家策划的营销活动。另据了解,活动开始后不久即遭到广场保安制止,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 昨天,北京国贸地区的建外SOHO,最高气温17℃,最低气温5℃。而在建外SOHO街头,20余名只穿黑色内衣内裤的长腿美女“裸游”引起了大量市民的围观和热议。这些美女身披长发,脚蹬高跟鞋,背部印有文字。除此之外,在她们每个人的臀部上还印有两个二维码。 一名男性目击者告诉记者,昨天中午12点左右,他看到20多名美女从建外西广场下车,随后沿人行横道在建外SOHO东广场内游走,所经之处都引得市民围观和拍照。 据了解,此次活动确实为某商家策划的营销活动,目的在于推销其新出的APP软件,而软件的名字就印在女孩的背部。 ■追问 如扰乱秩序或可治安处罚 北京公士公益发起人张新年律师介绍,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进行商业推广活动,应符合精神文明的要求,以健康的表现形式来表达,不得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淫秽、色情的内容。“如果商家或者个人违反以上规定,那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调查。” 张律师还称,商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活动时,如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或非法集会、游行而不听劝阻的,公安机关也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予以处罚。“当然,这些女孩子的行为是否逾越自由的边界,是否违法,需经有关部门通过法定的调查程序才能予以认定”。 他还表示,“假如被确认违法,将按照《广告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具体如何追究,要视违法情节的轻重程度来定。” 建外SOHO上演“裸游”不久,即遭到广场保安制止,目前民警已介入调查此事。那么这些活动到底违不违法呢? ■建议 企业营销应遵公序良俗 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民商法博士刘俊海表示,企业在做宣传时,要注重社会责任,不违背公序良俗、不损害公共利益是底线。 他建议企业在做宣传时,选择情趣高雅、美誉度高的宣传手段。“企业对社会应有担当和责任。要弘扬传统文化、注重道德建设,兼顾传统文明与公序良俗。多为精神文明和现代商业文明做贡献。在新常态下,这种‘肉搏’的广告营销事件越少越好。” 比基尼女模游街求扫码 商家营销再出怪招 -焦点 “裸游”营销涉嫌违反新《广告法》 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曹寒冰律师认为,昨日中午建外SOHO广场上的“裸游”营销行为,涉嫌违反新《广告法》相关规定。 新《广告法》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第九条亦规定,广告不得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内容。 “上述广告行为,与良好风尚恰恰相反,尤其对未成年影响较大。”曹寒冰称,新《广告法》第10条还规定,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他认为,上述行为应当按广告法相关措施处罚,“此次‘裸游’营销行为,轻则可以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话,还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此外,曹寒冰认为,相关部门应落实备案管理制度。如有企业要举办促销或营销活动,警方应约见主办单位负责人并签订责任书,“还要派人进行风险评估,配以安全保障和安全措施,如果存在安全隐患,一样不能举办。” 声音 “低俗营销”不能逾越法律底线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当前“低俗炒作”现象不乏商家授意,通过策划低俗新闻当噱头,大打“擦边球”。 去年年底,国家网信办首次对APP软件发出“禁止令”,移动社交软件“友加”由于屡次利用带有色情低俗色彩的虚假新闻营销炒作,被责令整改、通知下架,这也表明了国家网络监管部门对网络低俗炒作的鲜明态度。 长期研究互联网产业的艾媒咨询董事长张毅表示,如今企业的宣传渠道多样,具有多元化特色的社交媒体成为了传播的新生力,新媒体在展现传播力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低俗炒作”“低俗营销”之风屡禁不绝。 张毅认为,互联网营销要讲创意创新,但不能逾越法律底线。狙击“低俗营销”“低俗炒作”需要行业内部加强自律。 中国传媒大学副教授唐远清认为,这是种“恶意营销”“低俗营销”,是当前病态商业环境下的产物。在目前激烈的竞争环境中,这种方式,可以帮助企业在短期内获得关注,但大部分人都会给予差评。“这种营销效果有两面性,虽然有知名度,但品位差,对企业长远发展有弊无利。” 北京多名比基尼女模游街 臀部印二维码 盘点那些“裸男”、“裸女”营销 - 盘点 那些“博眼球”的营销 ●警察“大战”斯巴达男 7月22日,北京国贸,几十名露两点的外国男子走上街头,立即引起围观。被称为“三里屯斯巴达勇士”。后来得知,这也是北京某甜品店的街头推广活动。 ●马桶美女吸引IT男 3月,北京中关村、望京等IT人士集中的地方,一群着装清凉的长腿美女手拿模型手机,带着马桶出现,引导路人扫描她们手中和身上的二维码。据悉,这群美女是为某招聘平台的活动做推广。 ●比基尼美女助阵开盘现场 10月,河南驻马店市某国际广场盛大开盘,请来数十位中外比基尼美女为“准业主”提供星级服务。现场多名中外美女端着果盘饮料穿梭在人群中。 ●裙子越短打折越多 8月,南京一家火锅店推出了促销活动:穿短裙吃饭能打折,裙子越短,折扣越大。裙子在膝盖往上10-15厘米,打8.5折;16-20厘米,打7.5折……每5厘米划为一档,共有6档,最高2.5折,这需要裙子下摆至少距离膝盖35厘米。 ●“小三房”广告放学校门口 6月,四川德阳一房产公司在市内公交车站打出广告,广告语是“世界那么大,我要小三房”。有市民反映,这个广告连学校对面的公交车站也没放过。 2015年11月04日 来源:京华时报 低俗营销众女建外“裸游”警方介入调查 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5-11/04/content_249276.htm 公司营销用内衣美女游街臀印二维码 警方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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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布于:2015-11-05 11:27
郭元鹏:“营销裸游”是扫错了二维码
郭元鹏:“营销裸游”是扫错了二维码
继“外国模特扮演斯巴达勇士”被抓后,11月3日上午11点至12点多,在北京朝阳区建外SOHO街头,一群只穿内衣内裤的长腿美女“裸游”,在她们每个人的臀部上还印有两个二维码。这又引起市民大量围观和热议。据了解,此事件为某商家策划的营销活动。另据了解,活动开始后不久即遭到广场保安制止,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11月4日《京华时报》) 只穿着内衣,在臀部印上商家的二维码,在大庭广众之下,进行裸游。这样的举动让商业道德连个内裤也没有剩下。对于此类事件,能够上升到警方介入高度,确实也难能可贵。当“营销裸游”的时候,无疑也是一部分人丢失了做人的二维码。 商业营销无可厚非,也是生意成功的关键。往往一个好的营销方案,会带来难以估量的经济价值。但是,眼下的问题是很多商家已经丢失了起码的商业道德。这才是最为可怕的事情,为了吸引眼球,各种营销活动是上演了一幕幕丢人现眼的大戏。对于这样的行为,当然应该严厉处罚。丢失了商业道德的内裤,再多的金钱也无非是一场刺裸裸的金钱游戏而已。当商业道德的二维码丢失的时候,此类问题就会依然上演。 北京警方是积极作为的,这两天已经处理了两起这样的事件。可是,这样的处理为何能成为新闻?这说明对于此类哗众取宠的营销,还有很多不能上升到执法的高度。应该说,“屋外裸体”是比“室内裸体”的危害更大。不过,有的时候性质也是一样的。比如天津的比基尼餐厅,比如沈阳的“半裸上餐”,比如云南的内裤洗车。这些人同样与北京的街头裸游是差不多的。一方面都属于公共场所,一方面都是赤身裸体的。执法应有统一标准,不能丢失了执法的二维码。 这些年轻的女子,就为了获取商家的一点金钱,就丧失了基本的羞耻心,这是做人底线的失守。每一个人都想发财,但是发财要走正道,即使不顾及他人的感受,不顾及父母的感受,不顾及兄弟姐妹的感受,最起码要顾及自己的感受。当自己如此这般在大街上行走的时候,还有什么尊严可谈?做人不能丢失了羞耻之心的二维码,否则再多的金钱,人生也会是黯然失色。 “营销裸游”事件的发生,不是偶然而是必然。在一个法制时代,我们需要法律的不断健全,需要执法的不断严厉,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维护社会秩序。而实际上在经济大潮席卷而来的时候,我们还没有一个像模像样约束商业营销的专门法律法规。北京警方的出手,也只能按照治安条例处罚。是到了思考制定一部涉及商业营销方面的专门法律法规的时候了。如何营销?营销不能触碰什么底线?需要在制度上,在法律上有一个细化的标准。 “营销裸游”需要扫描背后的二维码,不能让人生底色的二维码出现了乱码。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 发布时间:2015-11-05 09:05:26 郭元鹏:“营销裸游”是扫错了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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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布于:2015-11-10 00:39
比基尼“扫码营销”的传播学分析
电视又粗俗、又下流、又愚蠢,并不是因为电视观众们又粗俗、又下流、又愚蠢。电视之所以这样只是因为人们在那些粗俗、下流、愚蠢的兴趣爱好上极端相似,但在那些优雅、美好、高尚的兴趣爱好上却大相径庭。
事情你们都知道了:建外soho臀部印着二维码的比基尼女郎们,在快要感冒之际,警察叔叔制止住了这场惹眼的营销行为。而在我看来,相比寒风中卖力赚辛苦钱的姑娘们,更令人伤感的是,整个事件的幕后商家犯了一个广告传播学上教科书般的错误:对于广告“内容”本身,大家过目不忘,只是不知道这是谁做的广告罢了——因为这对于媒体而言并不重要。 事实上,媒体只需要事件本身。虽然都在疾呼伤风败俗,但妹子们的性感身躯还是被各种level的媒体和公众号疯狂转载——无论是社会版,科技版,还是娱乐版,它都属于那种典型的“大众新闻”。仅就内容本身而言,由于暗合了与“性”相关的不朽主题,大家还是挺喜欢看这种新闻的。 今日头条就是特别好的例子,在其分类列表中,用户除了订阅专业频道,还另有“推荐”一栏,它包含非常丰富的“大众属性”,其中自有不少游走在尺度边缘的“三俗”新闻;而包括各大门户在内的其他新闻平台,也都深谙此道,无论新闻正文多么严肃,旁边推荐内容都得露个酥胸美腿什么的;各种视频和直播平台更是直抒胸臆地将“性”当作最大卖点之一。你身为一个正派人,当然有理由控诉:它们可真坏。 但事实上,它们不是坏,只是太无奈。某种程度上,这种现象只是依托广告作为主要盈利手段带来的必然困境——如果你认为这是困境的话。 让我们严肃地从传播学上分析一下。 如你所知,在互联网之前,关于“低俗”内容涌现的批判主要集中在电视领域,甚至在一些美国学者眼中,那些无聊的爆米花节目简直是侵害国民精神世界的毒草。当然了,这些精英也是多虑了,作为将大众传播发挥到淋漓尽致的技术,电视内容的生产自有其商业逻辑,关于这一点,美国著名作家戴维·福斯特·华莱士的论述可谓一针见血:“电视又粗俗、又下流、又愚蠢,并不是因为电视观众们又粗俗、又下流、又愚蠢。电视之所以这样只是因为人们在那些粗俗、下流、愚蠢的兴趣爱好上极端相似,但在那些优雅、美好、高尚的兴趣爱好上却大相径庭。”——他讲的其实就是人类社会“大众”与“分众”间的对立与统一。 你得承认,在强调分工的工业社会——那个属于电视的黄金时代,专注内容生产、制造注意力是媒体唯一需要做的,广告也是其唯一的盈利模式,商家想连接消费者,必须通过这个中介,付费购买消费者的余光,而由于中心化传播的巨大力量,这招可谓异常奏效——某种意义上,过去一两百年人类几乎所有商业奇迹都得感谢电视等大众传播技术。而大众传播的本质就是尽量讨所有人欢心,媒体也或多或少将一切读者假想成所谓“大众读者”——要知道,“大众”这个词其实就出现在20世纪。 而现在我们都明白了,从来没有所谓的“大众社会”,只有生产大众社会的方法。那本《长尾理论》出版那么多年了,这也算常识了吧:在分众现象日趋明显的互联网时代,诸多方面,热门与冷门,主流与非主流,中心与边缘之间的界线已经越来越模糊,看看TFBOYS就知道了。 无需赘言,互联网对人类的影响之一就是将这个世界切分成无数细碎的小共同体,蚕食着“大众”概念。倘若不是春晚这种特殊场景下残存的拥有“村口大喇叭”属性的中心化传播渠道,甚至连“全国人民”恐怕都只剩下地缘和政治意义。 更近一步讲,就像我曾在一篇文章中写道的那样:某种意义上,人类传播技术的演变方向,就是一个更快寻找到“自己人”的过程(壁画第一次将脑海中的概念和想法传递给素未谋面之人;印刷术,报纸,书籍让人得以跨越时空与他人相连),而互联网几乎免费的连接成本则让人们可以轻易选择彼此,哪怕同一片土地,很多事情上人们无法也无需达成共识,细碎的分众是未来的主色调。相信我,如果一个家庭老中青三代坐在壁炉旁,每天都有着无尽的话说,这一定是个温暖的悲剧。 但这当然不意味着人与人之间全无交集,怎么可能,人性的底层其实无比接近,我们依旧拥有共同的喜好与偏爱,譬如在接收信息这件事上,“大众”概念仍旧存在,且根深蒂固。就拿中国看似嘈杂的新闻内容来说,诚如罗振宇老师论述的那样:“随着大众媒体的消失,这个世界基本不可能再出现‘小故事’,所谓小故事就是故事本身不具备传播性,是通过渠道强力传播硬塞到你脑子里去。现在出现的是‘云故事’,不发生云故事传播就不会发生。中国有四类云故事原型:第一类,仇富;第二类,仇官;第三类,民族情绪加地域歧视;第四类,两性。” 真的,所有想做“低逼格social”的同学都该牢牢记住罗胖这段话。其实仔细想想,古往今来,每个村口“老娘们”谈论的核心话题也基本是这四类故事的变种。而在我看来,两性又是这其中最为无往不利的,它深深烙印在人类基因的最深处,是基因既残酷又迷人的暴政,也在真正意义上为“大众”所爱。 所以说,相比于“得大妈者得天下”的电视传播,互联网时代的传播逻辑已经更进一步,只是在近乎“变态”的广告模式大规模推出历史舞台之前,比基尼扫码这样的新闻恐怕永远将成为主流,说让“人们在那些粗俗、下流、愚蠢的兴趣爱好上极端相似。” 李北辰/文 11月07日 11:50 比基尼“扫码营销”的传播学分析 二维码 营销 social 分类 :互联网 http://libeichen.baijia.baidu.com/article/2220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