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员
|
权威发布│沈阳国家大数据产业试验区今天启动建设
11月11日至13日,第三届中国智慧城市(国际)创新大会在沈举行。开幕式当天的另一项重要活动,就是沈阳在大会上隆重举行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启动仪式,从而正式揭开试验区建设的序幕。 10月19日,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同意在部分区域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的函》批准我市成为东北地区唯一、副省级城市唯一的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这是在国家实施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背景下,继国家批准我市为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自贸试验区之后,国家三部委赋予我市的又一重要历史使命,也是我市完成国家各项战略任务的重要抓手和必然选择。 去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明确把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作为国家推进大数据发展的重要工作。按此要求,沈阳随后启动编制创建试验区实施方案。经过一年来的努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终于正式批复下来。 此次,国家三部委在综合考虑各地大数据产业和应用基础、区域差异性和发展阶段等因素,在贵州省先导试验的基础上,首批选择部分大数据发展基础较好、代表性和引领性较强的7个区域开展试验。 其中,北部选择的是京津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南部选择的珠江三角洲(以广州市、深圳市为重点)、东部选择的是上海市、西部选择的重庆市、中部选择的是河南省、东北选择的是沈阳市,大数据基础设施选择的是内蒙古自治区。 作为区域示范类综合试验区,文件中要求沈阳市要更加注重数据资源统筹,加强大数据产业集聚,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国家三部委将根据进展情况和实际需要,在大数据发展重大工程、国家大数据工程实验室、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等各类专项,及推动工业转型升级、两化融合等相关政策方面对试验区给予重点和优先支持。 下一步,沈阳市将按照国家三部委关于《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启试验区建设工作。一是寻求大数据领域国内最优专家资源的支持,进一步细化我市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完善“以大数据发展为主体、以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智慧城市建设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大数据创新发展思路”,明确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积极推进大数据整合与开放、公共服务大数据、社会治理大数据、工业大数据、大数据产业等应用和发展;二是制定和完善支持大数据发展的若干政策,推动相关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创新,加大试验区建设的保障力度;三是充分利用我市举办2016沈阳·中国智慧城市(国际)创新大会的平台,加强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我市良好的大数据发展氛围,引导大数据优秀产品、服务和应用解决方案厂商来我市集聚发展。 权威发布│沈阳国家大数据产业试验区今天启动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