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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发布于:2019-07-15 20:14


司法部举行新闻发布会 解读《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2019-07-12 09:14 来源: 司法部网站

时间:2019年7月11日上午10:00
地点:司法部新闻发布厅
主题:《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解读
嘉宾:李明征 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局长 姜晶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巡视员
主持人:李子顺 司法部办公厅副主任、法治宣传中心主任、新闻发言人



发布会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http://www.moj.gov.cn/subject/content/2019-07/12/twzt_3228076.html

主持人 司法部办公厅副主任、法治宣传中心主任、新闻发言人 李子顺:
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我是司法部新闻发言人李子顺,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代表司法部对各位记者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解读《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昨天晚上新华社、央视央广都已播发了相关的消息,今天我们就《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背景向大家进行深度的解读,为了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的了解相关情况,我们非常高兴的邀请到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局长李明征先生,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巡视员姜晶先生,请他们为大家解读《意见》,回答记者们的提问。
首先我们请李明征局长介绍《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相关情况。
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局长 李明征: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非常高兴在司法部召开以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关注与支持。现在,我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党的十九大作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1月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
司法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抓手,持续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发展;以中国法律服务网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近年来,我国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投入稳步增长,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初步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整体布局,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昨天晚上我也观看了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联播》也关注到了已经播发了消息,今天上午在学习强国也看到了新华社昨天已经授权发布了《意见》的全文,所以下面,我向大家重点介绍一下该《意见》的主要内容。
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服务平台功能有效发挥,服务网络设施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基本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持续推进,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日益提升。这个目标是一个近期的目标,也就是到2022年。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这是中远期的目标,到那个时候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面覆盖、服务机制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优质高效、服务保障坚实有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基本实现,法律服务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基本实现。
该《意见》主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一是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均衡发展,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强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二是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积极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党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国家重大经贸活动和全方位对外开放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健全管理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评价机制。四是加大保障力度,推进制度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经费保障,加强科技保障。
下一步,司法行政全系统将认真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让人民群众共享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也请广大媒体朋友们密切关注,大力宣传。谢谢大家!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李子顺:
感谢李明征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答问环节,请各位媒体朋友在提问的时候通报一下自己所属的媒体。
新华社记者:
您好,我是新华社的记者,我想请问一下,公共法律服务实施了这么长时间,我们为什么制定这个《意见》,制定这个《意见》的总体思路是什么,谢谢。
李明征:
谢谢新华社记者的提问,下面简要介绍一下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主要考虑和总体思路。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将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统筹谋划、安排部署。第二个考虑是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既考虑到公共法律服务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提出了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的多项举措;又从不同领域的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出发,部署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的改革任务,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第三个考虑是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着眼于新时代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的实际,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统筹和保障力度,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设计、协调推进和统一管理。第四个方面的考虑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落实政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同时也要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积极性,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的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促进资源共建共享,为人民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我简略的回答了新华社记者的提问,主要是四个方面的考虑,其中关于社会参与,包括在座的各位媒体朋友都是公共法律服务的参与者。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
谢谢新闻发言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提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是有目共睹的,关键是老百姓得会用、愿意用,我想问一下我们在未来推广使用方面有什么设想?谢谢。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巡视员 姜晶:
谢谢央广记者的提问。公共法律服务要让人民群众会用、愿意用,就要适应群众的习惯和要求,服务要形式多种多样,人民群众根据自身需要进行选择,我们打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一种“随时随地随身”的服务,群众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是评价体系建设成效的根本指标。
一是坚持服务为本,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高品质的服务是最好的推广,服务的过程是赢得信任、赢得支持最有说服力的方式。我们要在继续扩大服务供给的同时,提高服务品质,让老百姓真真切切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管用、好用、愿意用、习惯用,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二是推进服务扎根基层、贴近百姓。公共法律服务要渗透到人民群众社区生活的方方面面,做到“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就在身边,方便、快捷、无障碍。三是扩大宣传。广泛邀请各种媒体多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特别是要充分发挥“互联网 法治宣传”传播速度快、覆盖面积广、单位成本低的优势,积极搭建运用新媒体普法平台,持续扩大“微传播”,让人民群众了解、知晓公共法律服务,遇到纠纷或者烦心事儿,首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澎湃新闻记者:谢谢主持人。澎湃新闻记者提问。2019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一年,想请问一下对于贫困地区和重点人群公共法律服务的覆盖率是多少,未覆盖的主要原因有那些,还有哪些实际困难需要解决?谢谢。
谢谢澎湃新闻的记者。公共法律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向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在贫困地区和重点人群,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对于确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作用,两办《意见》从3个方面提出了保障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公平的具体要求,包括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强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等。
司法部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等三大平台建设,截至目前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村(居)法律顾问全面覆盖,12348热线电话覆盖城乡,大部分省区实现了24小时不间断服务,中国法律服务网上线已经一年多,近期又新增了英文频道、农民工欠薪救助绿色通道、全国法律服务电子地图等三项新功能。对于寻求法律援助的欠薪农民工一律免于经济困难条件审查,努力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虽然实现了全覆盖,但在不少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最主要的困难是法律服务资源短缺,主要还是人才不足,信息化设施设备缺乏,资金保障也有一定的困难。根据我们前期的调研,以甘肃省为例,全省律师、公证等专业法律服务人员严重不足,人均比较低,受全省一般性财政收入比较低的影响,财政自给率为25%,各级政府投入公共法律服务的资金保障有所欠缺,不足,资金缺口比较大,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主要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两办《意见》的要求,商有关部门,通过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推进三大平台一体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总量、质量和效率,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财政支持力度,逐步缩小地区差距,实现城乡无差别服务。
法制日报记者:
谢谢发言人,法制日报记者提问。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新的更高要求相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着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意见》是如何部署和解决的?谢谢。
李明征: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刚才姜局长在回答问题的时候已经涉及到这个问题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法律服务水平在城乡间、地域间、群体间的差异依然存在,而且越是在基层,法律服务资源越是相对匮乏。这些发展中的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为此,《意见》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为目标要求,针对公共法律服务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提出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的具体措施。
具体措施重点从3个方面来部署推进:一是着眼于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平衡问题,提出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的发展举措,就是解决城乡差异问题。主要措施包括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层普法阵地、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统筹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功能,加快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大力发展县域公证法律服务等。这是第一个方面的重要举措。二是着眼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提出要加强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解决刚才说的地区不平衡问题。关于东中西部的差异,刚才姜局长也讲到了,举了一些西部省份的例子。《意见》指出,要统筹利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等资金渠道,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并对欠发达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予以倾斜,集中实施一批法律服务扶贫项目,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引进法律服务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的政策扶持。比如鼓励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到欠发达地区也就是西部地区去设分支机构等等,这类政策有很多,大家也可以看看《意见》的全文。三是以特殊群体为重点对象,提出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的举措。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引导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逐步完善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减免相关费用制度等。主要是这些举措,当然我讲的是主要的,大家如果要看的话《意见》全文可能还有更多的举措。
人民日报记者:
您好,人民日报记者提问。请问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最新进展情况如何,特别是针对农村特点的法律服务情况可否介绍一下?谢谢。
姜晶:
我来回答人民日报记者的提问。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是面向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窗口、平台。近一年以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发展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总量更多、分布更广、更贴近群众。建成了省、地市、县、乡、村五级实体平台,在农村,村(居)法律顾问正在提供点对点、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还可以获得中国法网终端、12348热线的支持。二是融合发展。不少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驻当地市政综合服务大厅,与其他市政服务集中办理,真正从人民群众角度实现了“一站式”办理,法律服务网、12348热线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这三大平台通过工单有效流转,统筹协调、匹配资源,降低成本,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服务。三是综合服务能力更强。不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3加X”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了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前端业务指引服务,综合能力更强,有的地方正在探索“一站式”、“套餐式”服务,为农民工进城打工、道路交通事故等,提供综合性的一揽子服务。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个别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出现“空心化”的现象,基础设施建成了,功能还不完善,人民群众知晓度还不高,作用并没有充分发挥,我们正在研究解决这些问题。
光明日报记者:
谢谢主持人。光明日报记者提问。我的问题是一年来,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接待群众咨询分别有多少人次?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反映了什么问题?谢谢。
姜晶:
一年以来三大平台接待群众咨询呈现出新的特点,中国法网2018年5月上线以来,截至今年7月9日,也就是前天,累计访问1.96亿人次,注册社会公众600多万,在线办事70余万件,法律咨询500万人次,免费出具法律意见书75万余份,我们随机进行的用户满意度测评,为90.8%,这是中国法网的情况。全国12348热线今年上半年的咨询总量是244万件,随机满意度测评达到了96.8%,关于实体平台,刚才向大家介绍了,我们五级实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包括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在全国达到了4万多个,县级2917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工作站39300多个,今年还有新的增加,但是由于这些站点信息化建设没有覆盖到末梢,我们现在的统计还没有全面掌握数据。下一步我们正在推进三台融合的工作,到年底再向大家汇总提供实际平台的工作量和数据。咨询过程中排名靠前的还是劳动人事、婚姻关系、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物业纠纷、交通事故,反映出人民群众在这方面存在较多的法律服务的需求,我们将以需求为导向,有重点的多配备这方面的法律服务资源,同时我们也会把包括法律咨询获得的法律服务大数据进行分析,进一步改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也为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参考。
香港大公报记者:
香港大公报的记者,公共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建设是中国法律服务网的一项重要功能,案例库的最新进展介绍一下。谢谢。
姜晶:
公共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库建设是中国法律服务网的一项重要功能,人民群众遇到法律问题可以登录中国法律服务网,通过查询类似的典型案例,了解相关知识,为解决问题提供指引和参考。典型案例库是2018年5月正式发布上线,截至2019年7月10日,案例库入库案例总数为20970篇,访问量已突破191万人次,引起了社会公众和媒体的较大关注。案例库的案例涵盖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的各方面业务,共11个方面36类,访问量较多的案例类型有:社区矫正、戒毒、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监狱、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
贯彻落实两办《意见》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案例库建设,建立典型案例发布机制工作任务和要求,下一步将推进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筹备精选案例的推荐和发布工作。在已入库案例中择优推荐精选典型案例,发布在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相关媒体,目前已开始精选典型案例的推荐工作和相关软件系统开发工作。二是加强对案例的研究和交流工作。与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合作,提升案例研究交流意识,提高案例应用能力,以案促学、以学促案。三是拟新增加仲裁案例和政府法治行政复议案例。目前相关业务部门正在进行案例类型和格式等方面的设计以及相关软件的开发工作。四是拟开启案例评论互动工作。近期在中国法律服务网开通案例评论互动功能。我们将逐步增加年入库案例数量,扩大案例库覆盖领域,计划每年入库8000篇左右的案例,最终形成法治案例云数据。谢谢。
李子顺: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李明征局长,感谢姜晶巡视员,感谢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我们为大家专门准备了三篇专家解读的文章,大家都可以参考报道,也希望在今后的报道中继续关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方面的工作。谢谢大家。再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2019-07-10 20:10 来源: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全文如下。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落实政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积极性;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促进资源共建共享。
(三)主要目标
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服务平台功能有效发挥,服务网络设施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基本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持续推进,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日益提升。
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面覆盖、服务机制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优质高效、服务保障坚实有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基本实现,法律服务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基本实现。
二、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四)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服务条件。加强基层普法阵地、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司法所统筹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功能,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大力发展县域公证法律服务,组织公证人员采取巡回办证、网上办证、蹲点办证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开展公证咨询和业务办理。
(五)加强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统筹利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等资金渠道,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并对欠发达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予以倾斜。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和村(居)法律顾问建设等为重点,集中实施一批法律服务扶贫项目,将其中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宜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资源依法跨区域流动制度机制,支持欠发达地区律师事务所建设,鼓励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到欠发达地区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发达地区法律服务机构通过对口援建、挂职锻炼、交流培训等形式支持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机构发展。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引进法律服务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的政策扶持,持续推进“1+1”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支持利用互联网等方式开展远程法律服务。
(六)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引导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积极开展面向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建设多功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推动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明确特定案件当事人司法救助的条件、标准和范围。逐步完善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减免相关费用制度,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与公证、司法鉴定工作的衔接。
三、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
(七)积极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鼓励和支持律师广泛参与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全过程,出具法律意见,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围绕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组织法律服务团、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等,积极为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发展现代服务业等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律师、公证员认真做好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机制,加强法律风险评估,把律师专业意见作为特定市场经济活动的必备法律文书。围绕污染防治,开展环境公益诉讼代理,进一步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提高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和环境行政执法、环境资源审判等方面的证据支持作用。
(八)积极为促进党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扩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覆盖面,提高党委和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完善党政机关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律意见的工作机制,细化明确相应工作规则和流程。建立完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法律法规规章、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工作机制和参与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选聘机制,优化法律顾问队伍组成。引导支持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积极参与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
(九)积极为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法律服务。推进法律援助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依申请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和办案机关通知辩护工作机制,加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推进法律援助参与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工作,依法保障刑事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建立律师专属辩护制度,完善死刑复核案件指定辩护制度,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探索推进对再审案件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充分发挥公证作为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的优势,推动公证参与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司法活动中的辅助性事务。完善对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程序,强化与公证债权文书有关执行程序的衔接。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加强司法鉴定管理与司法办案工作的衔接,健全鉴定人负责制,统一司法鉴定标准,为案件事实认定提供技术支持。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案例库建设,建立典型案例发布机制。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制度机制,积极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推进人民调解参与化解信访矛盾,探索采用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司法确认保障调解的法律效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完善律师调解和商事调解制度,发挥公证、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信访等非诉讼方式积极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十)积极为国家重大经贸活动和全方位对外开放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扩大对外公证合作领域。建立完善涉外鉴定事项报告制度,提高涉外鉴定质量。整合仲裁优势资源,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促进和支持仲裁机构参与国际商事争端解决。充分发挥司法协助渠道作用,切实加强国际执法司法合作。推动建立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建立健全法律查明机制,建立涵盖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统一数据库,通过建立国别法律信息数据库以及专家库等形式提供域外法律查明服务。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法律事务的交流与合作。完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建设,推出国家和地方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示范单位(项目),培养一批在业务领域、服务能力方面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
四、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十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统筹力度,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农业农村、信访等部门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实施、服务运行、财政保障等方面加强整体设计、协调推进。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与诉讼服务、社会服务等领域的工作对接机制,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培育和壮大社会、市场等各类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增强公众参与意识。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在法治宣传、权益维护、矛盾纠纷化解等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更好发挥作用。
(十二)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统一管理,明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地位,完善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加强对行业专业调解的统筹指导,提升服务综合效能。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对法律服务秩序的监管,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的作用,完善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各类法律服务机构资质认定、设施建设、人员配备、业务规范、工作流程等具体标准,统一场所标识、指引和功能设置,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十三)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依托法律援助组织、乡镇(街道)司法所等现有资源,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推进“12348”热线平台省级统筹,建立一体化呼叫中心系统。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构建集“12348”电话热线、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为一体的中国法律服务网,提供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高品质公共法律服务。加快推进中国法律服务网同业务系统对接,实现“一网通办”、资源共享。坚持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健全平台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
(十四)建立健全评价机制。构建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制定以业务规范指标、服务效果指标和社会评价指标为主要内容,以基础设施、人员配备、业务开展等方面量化考评指标及奖惩标准为重点的科学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律师行业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促进律师专业化分工。加强司法鉴定人员能力考核。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评价制度,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以群众满意度来检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成效。
五、加大保障力度
(十五)推进制度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国家法治宣传教育法,推动制定法律援助法、司法鉴定法,修改律师法、公证法、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制度。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立法与法律服务相关改革政策的衔接,加快制定地方性公共法律服务法律规范。
(十六)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工作,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注重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中的党员带头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研究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完善职业道德规范制度体系,促进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优化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结构,稳步增加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仲裁员数量,加快发展政府法律顾问队伍,适应需要发展司法鉴定人队伍,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增加有专业背景的人民调解员数量,规范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培养壮大擅长办理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及化解相关社会矛盾的专业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和公益律师队伍。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加快培养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建立涉外律师人才库。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
(十七)强化经费保障。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经费保障。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激励保障机制,对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并提供必要支持。统筹研究律师行业税收政策和会计处理规定。不断拓宽公共法律服务资金筹集渠道,鼓励通过慈善捐赠、依法设立公益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财政支持力度,逐步缩小地区差距,有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协调发展。
(十八)加强科技保障。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与科技创新手段深度融合,着力打造“智慧法律服务”。大力发展公共法律服务科技创新支撑技术,重点突破法律援助创新、律师执业保障与执业监管、电子公证、社会矛盾纠纷排查与预警、法律援助智能保障等关键技术。研发深度学习、智能交互技术,推广应用智能法律服务技术,以精准公共法律服务支撑技术与装备研究为突破,通过人群精准分类,动态评估不同人群的法律需求。研制关键系统和新型装备,研发面向亿级用户、处理海量数据的高效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九)强化责任担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意见要求,抓紧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明确责任、统筹建设、协同推进、狠抓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要制定切合实际的政策措施,明确责任和时间表、路线图,集中力量推进工作落实。
(二十)加强督查指导。各级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和各法律服务行业协会要履行职责,加强工作指导,组织和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定期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展、成效及保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有关检查和考核评估结果作为本地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
(二十一)注重宣传引导。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宣介先进典型和创新举措。结合主题活动和创建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深化和拓展理论研究,为探索建立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坚实理论支撑。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答记者问


2019-07-12 08:41 来源: 司法部网站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意见》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1.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党的十九大站在新时代新的历史方位上,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作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近年来,我国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投入稳步增长,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初步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出台,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对于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高品质法律服务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2.起草《意见》遵循什么样的总体思路?
答:在研究起草意见过程中,突出了4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安排部署,将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统筹谋划。
二是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和工作实践需要。着眼于解决当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出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具体举措。同时,吸纳和体现近年来司法行政系统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进一步凝聚共识。
三是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既考虑到公共法律服务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阐述了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的多项举措。又从不同领域的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出发,提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的改革任务,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四是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着眼于新时代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实际,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统筹和保障力度,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设计、协调推进和统一管理。
3.《意见》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意见》提出,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服务平台功能有效发挥,服务网络设施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基本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持续推进,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日益提升。
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面覆盖、服务机制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优质高效、服务保障坚实有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基本实现,法律服务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基本实现。
4.《意见》确定的主要改革任务有哪些?
答:《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一是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强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二是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积极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党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国家重大经贸活动和全方位对外开放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健全管理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评价机制。四是加大保障力度,推进制度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经费保障,加强科技保障。
5.如何确保意见贯彻落实到位?
答:《意见》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各级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和各法律服务行业协会要履行职责,加强工作指导,组织和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定期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展、成效及保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要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宣介先进典型和创新举措,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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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2019-07-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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