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企业员工感染新冠肺炎
不能认定工伤
人社部:企业员工感染新冠肺炎不能认定工伤2020-02-21 19:43
【人社部:#企业员工感染新冠肺炎不能认定工伤#】#关注新冠肺炎#企业员工工作期间感染新冠肺炎算不算工伤? 人社部21日表示,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在抗击疫情期间,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职业暴露风险高的从事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特殊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医护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关爱。如果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李金磊)
人社部:企业员工感染新冠肺炎不能认定工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技能人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技能人才评价有关工作印发通知
来源:市人社局发布时间:2020-02-21 17:36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人社部门和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技能人才评价有关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含职业资格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和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开展集中考核评价活动,暂缓举办考务管理人员、考评人员、督导员等人员集中培训。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采取线上理论考试、生产过程考核、工作业绩考评等方式,统筹组织;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技能人员,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通知明确,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减少现场办理。对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核、评价结果查询、证书(含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补(换)发、证书数据信息更正等服务事项,通过“网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等方式,推行“不见面”服务,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办理业务。
通知提出,各地人社部门要推广在线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特别是自主评价用人单位备案工作,推动各类企业全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指导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有序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链接.cn: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技能人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技能人才评价有关工作印发通知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人社部门和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技能人才评价有关工作。通知要求,各地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含职业资格鉴定...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dongtaixinwen/buneiyaowen/202002/t20200211_359565.html